中心各部门:
为提高中心广大教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中心实践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按照学校“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中心将在11月开展主题为“强消防安全意识,保实践教学运行”的消防安全月活动,现就具体活动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实践教学安全宣传
中心办公室利用中心网站、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平台和宣传载体,积极引导师生关注消防安全、设备使用安全等,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各实践教学部门就本部门消防安全学习、检查等发表不少于1篇报导。
2、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
为了使中心教职工达到“四懂四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中心将在11月15日前集中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各部门自行组织至少1次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消防安全学习。
3、组织消防安全应急演练
鉴于中心办公场所的多样性和楼宇结构复杂性,实现安全演练全覆盖,中心将在东西校区各组织1次消防演练,分别是:①由办公室牵头,金工教学部、信息化教学部参与,在东校区中心办公区进行用电着火消防演练;② 电工电子教学部牵头,在西校区电工试验教学场地开展用电着火应急演练。此项活动要求在11月20日前完成。
4、消防及实践教学安全检查与整改
11月10日前,中心办公室、三个实践教学部要求完成各自负责办公区及实践教学区的全方位安全检查,重点包括办公用电、用火、用水,教学区用电、线路老化状况、大功率加热装置、插排布置及使用、闲置物品堆放、电动车、气瓶及电瓶的存放和充电等事项。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组织,抓好落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无法解决或本部门无力解决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措施,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各部门安全检查及整改计划于11月11日前交中心办公室备案。中心将在11月15日前进行中心消防及实践教学安全大检查,对各部门立行立改及后续整改计划进行检查、督促。
二、活动要求及材料报送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及教学安全的重要性,做好活动计划和活动分工,明确各场地及各类设备负责人,切忌流于形式,要形成应对消防安全和教学安全隐患的长效机制和办法,借此次消防安全月活动,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促使中心广大教职工将教学安全意识入心、入脑。
2、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收集活动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11月26日前,各部门将活动开展情况(附活动的照片等)电子版发送至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符雨萌 电话:8057013 邮箱:gcxlzx@ysu.edu.cn。
工程训练中心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