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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燕山大学机械厂注销工作圆满完成
2021-11-16 10:30     (点击: )

2021年10月9日下午,随着秦皇岛市海港区行政审批局的红色印章盖在2021第17540号“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上,标志着秦皇岛燕山大学机械厂完成了历史使命,正式注销。

秦皇岛燕山大学机械厂(以下简称机械厂)源于东北重型机械学院建校初期的机工厂,始建于1958年,经历了东北重型机械学院机工厂、机械厂(金工实习厂)、燕山大学机械厂等历史沿革。1958年,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道北青华路附近的“火电”楼群中,师生员工自己动手,发扬自力更生的精神,建立了平房为临时厂址,称为东北重型机械学院机工厂,1960年厂址搬迁至富拉尔基区铁西和平大街245号,1966年厂名更改为东北重型机械学院机械厂。1975年进行部分机构调整,机械厂隶属于机械系管辖;1978年,机械厂与学校的物资科和轧钢实验室的一部分合并成立生产处,1981年生产处解散,供应科和设备科回归学校成立了物资处,恢复了机械厂;1983年电工厂并入机械厂。1985年学校在秦皇岛筹建燕山大学(分校)时一部分人员调到分校工作,在分校新建了实习工厂(隶属于金工教研室管辖),1992年,学校成立了校办产业处,负责全校的校办产业的宏观管理,对机械厂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1996年开始南北合校,机械厂隶属于燕山大学产业集团公司管辖。2002年学校对产业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进行改制,机械厂划归机械工程学院管辖,对内更名为工程训练中心,对外称秦皇岛燕山大学机械厂,独立法人资格单位,采取以产品生产和外协科研加工实行自负盈亏的企业化管理。建厂初期,机械厂的主要任务是金工实习教学,设有冷加工车间、焊接车间、热处理车间、模型车间、铸造车间、锻造车间等,年接纳学生金工实习达200人。1964年初试制成GT4/14型(仿苏式)钢筋调直切断机,并在当年形成批量生产30台,初步形成了教学与生产相结合的实践模式。机械厂在后续的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习、生产两条腿走路,既为学校创造了经济效益也为大学生提供了良好的金工实习条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为我校的人才培养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到了后期由于机械厂设备老化以及技术产品在市场无竞争优势,多年处于低利润运行,存在潜亏风险,为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2016年12月经校长办公会批准拟将机械厂挂牌转让。2017年3月21日燕山大学向河北教育厅提交了《燕山大学关于处置燕山大学机械厂的请示》(燕大校字[2017]64号)和《燕山大学关于处置燕山大学机械厂的可行性报告》(燕大校字[2017]65号)。2017年4月11日河北教育厅同意处置机械厂并下发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燕山大学关于处置燕山大学机械厂的批复》(冀教资后[2017]15号)。2017年7月25日在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正式发布转让公告,但此次转让未成功。

为深化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2号),意见要求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要坚持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尊重教育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对高校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理清产权和责任关系,分类实施改革工作,促进高校集中精力办学、聚焦教学科研主业,提升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2018〕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推动高等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9〕47号),要求全省高校对所属企业全面清理摸底、科学制定方案、分类实施改革、实现集中监管。要求有关高校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改革工作按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按期完成。清理关闭“僵尸企业”、空壳企业,脱钩剥离与高校教学科研无关的企业,将保留企业全部纳入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统一管理,通过改革使高校回归办学主业,提升办学质量,实现事企公开,内涵式发展。

鉴于机械厂设备老化以及技术产品在市场无竞争优势,又无自有厂房土地,存在潜亏风险,经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决定和省教育厅批准,对秦皇岛燕山大学机械厂进行注销清算。

在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小组的领导下,于2019年底开始机械厂的注销准备工作。目前原机械厂的自聘人员依法终止劳动合同、校聘人员安置、物资处置、账目清理及移交等各项工作已经平稳有序完成,占用的场地已经开始修缮。机械厂将成为几代人的回忆。


工程训练中心、产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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